
下班後,穿過那個只剩黃燈沒故障的街角,女孩一定站在那邊。
這兩個月來,我都拿著公事包,在每星期三和星期五的晚上八點二十七分,用錯過垃圾車的代價,站在這個街口,看著對面那女孩。我的公事包裡沒有公文,只有杜斯妥也夫斯基的《地下室手記》和不忍讀完的《白夜》。
這兩本書很重,生活也很重,但事實才是最重的。
事實是我不知道她的名字,甚至沒看過那女孩的臉。所以只能想像出她口罩下的樣貌。而且夜晚也給了我太多藉口,這些藉口讓我輕易就能安慰自己,為什麼不走過無盡的斑馬線到對街去。跟她攀談,至少跟她聊上一句。雖然道理都知道,但還是不敢啊......所以我總是這樣。
用客觀的刀鋒,把自己的熱切靈魂剁成好幾塊,等靈魂與青春冷卻了之後,才怪罪自己沒有即時享用。
只能在日常生活的老鼠洞裡邊嚼食自己冷冰冰的青春,邊期待每個星期三和星期五來這邊遠觀她模糊的美。我拖延看清她面貌的時間。然後膽怯,星期四,然後又膽怯,星期五…輪迴的朦朧美和清晰的為難。
薛西弗斯大概也沒有比我徒勞,
因為我猜自己也怕看清她的容貌,
同時害怕她太過完美的道德節操。
美,真的要剛好。
不得超過我用夜色薄紗覆蓋她的程度才好。
喔,韻腳和自信都沒了,我必須戴上口罩。這樣可以遮掩我人盡皆知的笨拙。我真希望和那女孩交換位置啊。換我站在她忽明忽暗的黃燈閃爍裡,享有他人對她那真實與幻想交替的愛。然後由她來煩惱 : 「他到底會不會喜歡這樣的我呢?」
她會因為害怕幻想和真相的差距,為了我切割自己的靈魂和青春嗎?
一定是初戀與街道,害得我如此膠著與扭曲。
提到初戀和街道的關係,大家小時候對愛情規則的理解,就是單純的紅燈與綠燈而已。
紅燈停、綠燈行。簡單明白。但我相信實際上的愛情,卻遠遠不是下課後導護媽媽教我的那樣簡單。告白或搭訕後,只留下非此即彼的濃烈或尷尬。這種原始的「粗」戀態度是一場會傷及無辜的事故。
所以,黃燈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從小到大我都隱約覺得,過馬路困難的不是遵從或違法,而是決定搶不搶黃燈。這個決定是真正需要為安全和效益負責任的。對黃燈的審美態度,一定超越最低的道德彼岸。
核心問題是:我該快點,還是慢下來後留在原地?
所以如果真的要拿都會人的愛情來比喻,我想就是人來人往而互不相干的流向各自孤獨。這般單戀處境,配上這口吻講述困境的我,可見還沒辦法當一個成熟的都會人。要停、要留全靠清晰規則。如果抓不到這個規則,就會是一個「黃燈人」。
而我恰好是一個黃燈人。
一個黃燈很短暫,但我就一直等,一直等。回過神來,竟然已經等到將近而立之年的黃燈。或許有人無法理解,為什麼我要那麼在意亮黃燈的意思。的確,它通常只是紅燈的序曲,短暫的讓人無法記起。沒有記憶點,也像是我總被邱比特遺忘的體質。
邱比特常忘記我,所以我死死記住戀愛的交通規則。闖過人際交往的紅燈不是三聯單那麼容易而已,那會讓我輾轉反側,日夜想起自己有多愚蠢,甚至盼望自己從來不曾擁有任何一個邪惡衝動去做傻事。
太嚴重了嗎?但至少我真的是這樣。
我知道自己承受不住告白之後只留下黑白分明的誓言或失眠。
然後等黃燈人回神意識到這點時,他甚至沒有明確的被愛過或明確的愛過人。
就像這條街,這條星期五晚上八點二十七分因為對面那女孩佇立而柔美的街。
這條街現在像用拙劣修辭技巧,諷刺我的劇本。它一明一暗交替不止的黃燈,彷彿是一直跟我招手說:「快,快過來呀。每見一次,成功就近一點。」
才怪,它也可能在說:「我剛剛說謊,別,別過來呀。每見一次,你又多醜了一點。」
這也難怪,對我們這種黃燈人族群來說,與戀愛對偶的從來不是失戀。
而是,總是初戀。
對街的我不只是盯著那女孩的面容,我甚至用眼角餘光,瞪出另一個黃燈人的人格。
那個「我」比我勇敢,但這種勇敢是源自於他對女性複雜的情緒機制與人際關係的氣壓差,看的太淺薄。所以這個黃燈人剛剛降生,就拿我們其他黃燈人的性命和榮辱孤注一擲。
那個莽夫黃燈人大吼:「我沒辦法忍了,已經太久了! 她要離開了。快,這是最後機會了。」
老天垂憐,除了莽夫以外的其他黃燈人們都陪在我旁邊,他們多年以來都沒有這麼鼓噪而失控的閃爍過。
黃燈族裡誕生了一個篤信排中率的二元論恐怖份子。我懷疑他是綠燈人族那邊派來臥底的。
但…我又發現黃燈族人之中,也沒有誰出面阻止他。
這也難怪,因為阻止他也等同於是在「作一個決定」和付諸行動。而黃燈人從不「作決定」的。默默地,我們只能從靜觀其變的鼓噪被迫變成期待已久的鼓掌。
在愛情的斑馬紋之間,我最後竟也衝動了。
初戀時,誰不願意有個瘋子替我們歪斜洋溢著青春,往幸福自毀式的衝去呢?
如果這樣能輕易承認我自己只是沒有膽量去行動而已,也算快樂了。
所以我把腦袋與理智和歷經九年國民義務教育培養出的自尊,放在原地。
舉步直接跨上班馬線。黑白相間、黑白相間!低頭看斑馬線經過,像是甜美或苦澀的是非抽獎。非此即彼的你我距離本來應該是無限的,竟硬生生被我超高密度的自信,壓的重新坍縮。
黃燈,我走成綠燈。
此時剛好有台卡車想撞我,駕駛瘋狂按喇叭,喇叭卻一點也不刺耳。因為我聽到喇叭聲傳來的是劈頭四那張收錄於1969《Abbey Road》專輯裡的《oh! Darling 》。
專輯的那四個英雄都是決定過馬路的浪漫主義者。
而且卡車收音機裡,也廣播著整個父母輩大聯盟直球投手的勝利歡欣。
綠燈、綠燈、沒有可能失敗。我回頭望著那一票失敗的黃燈笨蛋們與他們自銬腳鐐般的自尊。
我興奮到腳步提早採出幾個春天,心裡的寒冬已經消融給不知哪家那戶了。
然後我到了。到那女孩面前。黃燈不閃爍了,或只是因為時間瞬間慢下來,我知道世界耳語著要給我們時間認識彼此。
「請問......」我乾咳,已經到這裡,我不能把春天往北極脫孤。「我知道你的名字嗎?」
「蛤?」
她拿下藍牙耳機。該死的藍牙耳機。
「你知道我der名字嗎.....?.」
「抱歉。」她快步的離開。
時間開始流動。
地球自轉的離心力把我甩到地獄去。
地獄裡寒冬中的紅燈,是那麼像血。
幸好,「我」其實還戴著腳鐐。我是初戀先知,早已預示一切,那個狂妄而貿然行動的我,不知道死了幾個呢.....
我又在黃燈閃爍的今夜,守護了我的自尊與初戀呢。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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