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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相片辰 陳

VOCUS編輯嚴選 -讀毛姆:《人性的枷鎖 》

一個比一流作家更「有用」的二流作家

他親自揭開繃帶底下的,不是發炎傷口,是人們的陣痛

這本書是毛姆的自傳體小說。


為什麼這會是一個看點呢?原因在於我們能夠透過他以自認為客觀的方式處理他以前的創傷,而且讀者知道他正在「說謊」。


什麼事件他輕描淡寫?什麼事件他濃墨重彩? 對作者來說,會抱持著多遠的距離去處理記憶裡殘留的痛苦與甜蜜?


而且毛姆本人非常喜歡針對創作與哲學給出評論與見解,相信身為各種領域的創作者們對此或多或少能擁有一份陣痛般的共鳴。就讓毛姆的餘燼,在這次閱讀裡成為你繼續下去的暖意吧。


 

看這本書的時機:


0. 自卑時 1. 愛人時 2. 被愛時 3. 投資失敗 (書裡是破產,但希望你破產時還是別買書了) 4. 不知如何應對能力高於自己的人 5. 因溫柔的包容他人而疲憊時 6. 思索職涯 ( 尤其是「月亮」與「六便士」相互衝突的時候 )

 

一、故事概要


「本書不是自傳,是自傳體小說。」這句話就像是毛姆對自己說的第一個謊言。然而也是真的,主角菲利浦比起毛姆自己的人生更加不順遂。


菲利普自小失去雙親,天生有一隻畸形的腳。他顛跛地走過成長的道路。 因為對自己的缺陷感到自卑,他成長的過程中逐漸成為內心高度敏銳的人,這使他能放大且深刻體驗所有外部給他帶來的刺激。本書最重要的便是菲利普的性格與那個時代的價值碰撞。


 

二、毛姆簡介


讀之前可以先簡單瞭解毛姆這傳奇的生平。 作者本名威廉·薩默塞特·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1874-1965),英國現代小說家、劇作家。


Photo from A Day Magazine


事蹟:


1. 一戰期間,在紅十字會和救護隊服役。 2. 首部小說《蘭貝斯的麗莎》銷售速度驚人,所以放棄醫學,轉全職寫作。 3. 1916年被招募加入英國秘密情報局,在瑞士和俄羅斯為其服務直到1917年十月革命退役。 4. 戰後,遊歷並深受印度和東南亞的哲學啟迪,這些經歷反映在其後的短篇故事和小說中 詳:剃刀邊緣、面紗。 5. 當代最受歡迎的作家之一,可以說是1930年代收入最高的作家。 6. 引響沙林傑與村上春樹等等


村上春樹的《第一人稱單數》即是向毛姆的同名作品致敬。

 

三、摘句


比起大綱或任何簡介,我想往往是對白與絮語更能快速讓讀者了解作者的口吻以及文筆態度。


“他不知不覺養成了這世界上最愉悅的習慣-讀書。他沒有意識到正在為自己提供一個躲避人世風雨的避難所。也不知道為自己打造的這個虛幻世界,會讓將來每天所要面對的真實世界成為他痛苦的源頭。”


“為了達到目的,魔鬼也會引用聖經 ”


“人們總是按照自己的形象,形塑他們心中的神。 ”


“不知道有多少無能的人在這種論調裡得到安慰?”


“當你不是很懂一件事情在講什麼時,是不是覺得它變得更有詩意了呢?我還以為只有天啓教中,誤譯才會讓教徒更加喜愛呢?”


一開始跟人相處,就從討厭開始,是穴居人的返祖遺傳。


除了嘻嘻哈哈、厚顏無恥地扭曲事實之外,沒學到什麼東西,但這種能力在他們往後的人生中,也許比學會看拉丁文就會念還有用。


“他還不知道,一個旅人在跨入現實的國度之前,要越過多大一片乾旱險惡的荒原。說年輕就是幸福,這是一種幻想,一種不再年輕的人才有的幻想。


“那些死者家屬認為,如果知道病人會在哪時候死,他們就會慷慨的給予他們所有的愛了。”

 

四、心理學原型-永恆少年的枷鎖


閱讀時,我感受到一股強烈的「根本是我 !」的衝動。除了說明毛姆深刻剖析自己的功力並且算誠實的將過往經驗轉化於紙筆,更多的也許是知道自己屬於榮格的永恆少年原型。不過,讀書的時刻我只想著幸好我仍能保持理智…才不至於過份浪漫的投射書中的角色變成向荒野之狼那樣的病患……。


一本書會帶你找到另一本書,我很狡猾的。


拉丁文 puer aeternus,意指永恆少年,典出古羅馬詩人奧維德(Ovid)的《變形記》(Metamorphosis)。他是古希臘神祕儀式的孩童神,是神聖的少年,也是一個被母親的疼愛所深深包覆而無法完成個體化歷程、長大成熟的孩子。對永恆少年原型產生認同的男性往往充滿魅力,滿腦創意,無時無刻不在追尋夢想;儘管早已成年,心態卻仍彷彿青少年,充滿活力但無法腳踏實地生活。他們在情感上無法進入穩定關係,在生活中則總夢想更好的未來,無法認真對待眼前的每一天。無論是一再換工作,或一再換伴侶,與現實格格不入使他們沮喪,也令旁人為他們遺憾。

對母親的投射可見於故事開篇,並且在書末整理養父遺物時也有描寫。

以下是我記錄下有永恆少年案例的句子。


" 他的羞怯常常讓他看起來拒人千里,無意中嚇跑許多人,而他發現這一點之後,碰到需要的場合,就裝出這種樣子來應對。”


“ 他喜歡討論問題,卻不擅長閒聊,他的自卑感總是讓他害羞又尷尬。”


“ 引入發笑或不可或缺的流行語,他一句都不知道。”

 

五、毛姆自序


年輕時這麼帥,使書裡菲利浦魯蛇的角色變得不可信啊…


這本書的另一個看點是毛姆對於多年後才出版的此書作序。看毛姆解剖自己的故事與客觀談論自己的創作,非常迷人。


“ 可能有些段落或故事本身太過個人,偏離一般人的興趣,或年代久遠或潮流改變,故事已經沒有多大意義。我不知道。這部分我很願意交給別人評斷。”


“ 要是一個作家認為他寫下的每個字都神聖不可侵犯,或覺得漏了一個分號,自己的作品就毀了,那這作家就是一個笨蛋。”


“ 小說不是科學著作,也不是教化人心的工具。就讀者來說,小說就是用來娛樂心智。”


他認為小說就是娛樂用的,這一點出乎意料。畢竟他的書名人性枷鎖 ( of human bondage ) 是那麼沉重。而且書中相當多的篇幅是強調個人的禁慾思想與苦修態度


 

五、對苦修以及斯多葛主義的病態崇拜


Photo by Max on Unsplash


“ 生命微不足道,死亡輕於鴻毛。”


“ 人降生於世,便是受苦受難,然後死去。人生沒有意義,人活著也沒有任何目的。他有沒有出生,活著還是死了都不重要。”


海沃德死後菲利普思考人生的意義,這段也充分體現出來毛姆對斯多葛學派的景仰。而第45章和克朗蕭對享樂的討論很值得讀者一再玩味重讀。


提到康德和德國唯心主義和義務主義。也讓我學到道德絕對命令是什麼樣的概念

道德絕對命令 Categorical imperative:只有因為基於道德義務的行為才是道德。因為心地善良和工作義務而做出的行為不算真正道德。

“ 我不讚揚,也不責備,我只是接受。我是衡量所有事物的標準,我是世界的中心。”


“ 有的時候菲利浦會遇到與生俱來的禁慾主義者,讓他非常感動。說話時情緒控制的滴水不漏,他對於這個病患在陌生人的面前依舊保持堅毅的本能感到驚嘆。當他一人獨處,面對自己的靈魂時,他還可能這麼勇敢嗎?”


故事中描繪米爾德莉都極盡偏頗的寫出她縱欲的樣子,例如:「人總不能逼迫自己做不想做的事啊。」等等。另一個提到「縱欲」的角色是菲利浦的伯父。而這兩個角色是直到書末也沒有被毛姆原諒的。


 

六、面紗相關的創作聯繫與反派女性角色


這部作品的米爾德莉有很多部分反應《面紗》的吉娣。像是菲利浦逼迫米爾德莉去巴黎,對應沃特逼迫吉娣。不同之處在於吉娣透過沃特的自卑與幼稚的挑釁得到了自我救贖的契機;相反的米爾德莉粗俗無理的給菲利浦設置誘惑及考驗,得到成長的卻是那瘸腿的男孩。

她不聰明也不有趣,思想平庸又帶著市井式狡獪。要是有誰能耍點小把戲把毫無準備的人耍的團團轉,最能讓她打心底佩服。
她受不了別人說粗俗話語,自己的詞彙卻有限,而且還愛用委婉的用詞。別人的話對她來說總觸犯禁忌。
她衷心希望孩子是個死嬰,她只是暗示過,但卻真的是這樣想的。

本書中,米爾德莉可說是最大的反派。毛姆不像對待吉娣那般優待她,甚至沒有給她太多辯駁的自白機會。


而此書作為正向價值對比的便是諾拉,一個真正好的女性。雖然不那麼美麗但是十足地成熟。她知道自己的作品並不高雅,但她還能自嘲並且保有中心價值不依附他人評價。


毛姆最厲害的一點便是透過諷刺來襯托諾拉的大方灑脫。書中寫到,米爾德芮德喜歡諾拉以假名寫的低俗小說還沾沾自喜的以為是高雅之作。

 

七、總體心得


「沒有甚麼比貧窮對人的靈魂傷害更大」


無論看完此書時你認同菲利浦或者感到厭惡,這不是毛姆的懺悔錄,也並非他驕傲自滿的履歷 (不管是不是以負面價值呈現世人所認為酷、獨立的毒性)。


我們能看出毛姆對筆下的自己不滿的地方。 對於威爾金森小姐的故事描寫,我們知道他是個始亂終棄的濫情小伙子,但他對筆下的自己沒有過多的責備與渲染,卻也沒有放過自己。就是把發生的事情像日記一般寫出來。


人性的枷鎖,說的枷鎖並不只是貧窮。對我而言,更多說的是主角因為害羞、自尊、自卑、階級道德標準的限制。另一層面是過往中產階級的社經地位、醫師、畫家等等能看似高人一等的身份。


也就是那種身份認同的自以為是。


所謂的屈尊俯就,卻在貧窮和卑劣的愛面前不勘一擊。


不過,即便這本書總在討論創作和生活態度,我認為毛姆不是個純粹的理想主義作家,他再三強調娛樂與填飽肚子是作家的第一要務。


有可能是他的理性與非理想化導致毛姆在文豪中缺少浪漫過剩的魯莽衝動。太過克制與理性,聰明實際到讓世人無法與他隔出一道距離。如果真的要說的話,他就像是暴發戶一樣,卻竭盡所能假裝平凡無奇的當我們的好鄰里。


我自己成長的過程中,都在尋求如何突破一生奉行例行公事的狀態。我不確定這是一種逃避然後包裝成斜槓的軟弱,亦或我真的是一個不安於現狀的人。但是我在此書中發現,這樣的人格特質與成長方式並不是我們這時代所特有的,這就讓我安心了許多。

他對不喜歡的人會刻薄嘲諷,但對於喜爱的形象,筆下的讚賞美卻十分節制。

大多數還未得志的創作者都是眼高手低又憤世嫉俗者,所以我想如果我們要學著寬容地把榮耀歸於他人或處於誠實健康的成長階段,不妨找這本書來讀一讀,看看是否「是我阿 !」的情緒會不會也在你的身上出現。

他看到克勞頓的未來在20年之後變成了一個尖酸刻薄、孤僻、兇悍,而依舊默默無名的人。他還待在巴黎,因為這裡的生活已經浸透他的骨隨。他靠那張不饒人的嘴,主持著一個小藝術社團,跟自己與世界為敵。

願單純的我們都不遇到人生裡的米爾德莉,也不親手將自己活成克朗蕭與克勞頓。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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